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2023-09-06 14:24:50 婚恋情感 茜茜

□张可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往往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夫妻之间围绕房产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现实中,很多夫妻在购买房产后将其产权登记为共有,并在房地产权属证书上明确记载各自的份额。那么离婚的时候能不能直接按照登记的份额分房子呢?

不动产的归属与夫妻财产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回答以上问题,首先要了解我国法律对夫妻财产制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是婚姻收入共同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可以共同所有,特别是在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通常可以平分婚后所得的财产。但与此同时,我国立法也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的适用,即根据《民法典》,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

因此,回答文章开头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的份额能否认定为夫妻财产约定。如能认定为夫妻财产约定,离婚时房屋应按登记份额分割;否则不能按照登记份额分割房屋。对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不动产登记虽然是物权公示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登记应当定性为物权推定,其所反映的物权状态并不是最终的、确定的、不可辩驳的。其意义在于通过登记公开权属状态,形成公信力;因为婚姻领域的财产变动规则具有身份属性,夫妻之间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不应过分强调登记和公示,更不应作为区别夫妻财产权利的唯一依据。不能因为在一方名下就否定其作为共同财产的性质,否则容易滑向极端。比如,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其次,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在判断房产证上的份额登记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之间的约定时,要注意审查夫妻双方是否共同签署了表示财产上约定意思的相关书面材料,如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是否共同填写或提交了明确约定房屋产权份额的相关证明、报表等材料。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应仅按照房地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份额分割房地产。

最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新的协议来改变之前的协议。所以还要注意不动产登记后夫妻双方是否有新的财产约定,是否有新的不动产总比例的书面约定。如果有新的约定,即使没有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产权变更在夫妻之间生效。离婚时,不应按照房地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份额分割,而应按照新的约定分割。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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