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离婚若干年不用返还彩礼
结婚离婚不返还彩礼的年限如下:
1.如果男女双方都没有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可以退;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必须返还;
3.一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当返还,且生活困难必须达到不能维持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程度;
4.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同居。这种情况下,离婚后不需要返还彩礼;
5.男女双方长期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在两年以上或同居期间生育子女,离婚后不需要返还彩礼;
6.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且双方接受的彩礼确实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无需返还。在婚姻合同期间,如果婚姻合同当事人死亡,离婚后不需要返还彩礼。但是,应该排除生前已经被起诉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适用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给给付方造成困难的。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对夫妇应该在一起生活多久而不退还彩礼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需要返还彩礼,没有时间限制。一是两人虽然办了酒席,但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离婚时彩礼需要全部或部分返还;第二种情况,办了酒席,领了结婚证,但夫妻没有同居,即只有夫妻名义,没有夫妻现实;第三是婚前给了彩礼后一方生活更加困难。1.如果双方办了婚宴,但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彩礼需要返还。如果婚后两人不同居,彩礼也需要返还。另一种是男方给的彩礼造成的生活困难。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2.两个人领了结婚证,但婚后确实同居了,离婚时不需要返还彩礼。在这样的情况下,彩礼是男方自愿给女方的,所以离婚时不能主张,与婚姻长短无关,但如果有特殊情况,那就是后话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你们同居多久不返还彩礼
你好,是否需要返还彩礼和同居多久没有直接关系。
是否需要返还彩礼,首先要考虑双方是否登记结婚。如果他们没有登记,彩礼一般会返还。但需要综合考虑彩礼的给付动机、彩礼提供者的经济状况、索要彩礼的动机等因素来判断是否返还彩礼及返还比例;
其次,即使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因彩礼的给付而生活困难,通常也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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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及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通过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给给付方造成困难的。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后多久,离婚妇女不需要返还彩礼
一、婚后多久,离婚女性不需要返还彩礼?
一年。结婚一年以上的,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这里按习俗支付的彩礼一般仅限于婚前吗?如果是婚后赠与,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说明只赠与一方。所以结合这个规定和正常的习俗,还是把彩礼理解为婚前比较好。
2.彩礼如何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准。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由收受彩礼的一方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仅在部分情况下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3.男女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已经形成夫妻法律关系。但在中国,由于各地风俗习惯不同,人们更注重广大农村的婚礼仪式。
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没有互相帮助共同生活的经历,那么就要考虑这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虽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给付彩礼一方的合法权益仍应受法律保护。
4.如果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有绝对困难和相对困难。所谓绝对困难,是指真正的困难,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在当地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这一规定的初衷应该是基于绝对困难。
二、女方不退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1.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此外,对于该条中婚前给付并给给付方造成困难的情形,应当进行限制性解释。这种情况是指支付彩礼的一方婚前借款,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或婚前以家庭财产支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不能靠自己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的情况。生活困难的认定需要根据彩礼金额、给付方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参照目前当地的低保标准合理确定。
2.婚前给付,给付人生活困难,但一方已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彩礼确实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它分为三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两年以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共同生活不满两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子女的。
(3)收受的彩礼确实已经用于共同生活。
3.现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第三种情形解释如下:
(1)第一,要求确实已经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避免以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2)其次,女方婚前购买的嫁妆是双方共同使用的,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
(3)共同生活的定义主要限于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共同经营投资等支出。
4.订婚期间,因订婚一方死亡,一方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死前被起诉过的除外。
如果婚前男方给了新娘彩礼,但最后双方都没有登记结婚,男方要求她返还彩礼也无可厚非。但如果双方登记结婚一年以上,男方不能要求她返还彩礼。或者离婚后,男方没有女方的彩礼钱,生活会很艰难,活不下去。这种情况下,他也可以酌情要求女方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