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需要返还彩礼吗?
女方提出离婚和是否需要返还彩礼没有必然联系。无论谁提出离婚,婚姻法都会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均未登记结婚;
第二,双方虽已登记结婚,但从未同居过。然后离婚的时候可以追回彩礼钱;
第三,因一方在结婚登记前给付彩礼,使另一方生活变得困难,可以在离婚时追回彩礼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给给付方造成困难的。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新民法典有没有规定离婚是否要退还彩礼
答:您好,离婚彩礼是否可以退还,要看彩礼的给付、结婚和实际使用情况。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要求退货。
彩礼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一种习俗。彩礼是在通常的理解中,尤其是在婚姻和爱情中,给予对方的彩礼或礼物。彩礼纠纷的诉讼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彩礼纠纷案件中要求返还财产的诉讼,一种是离婚纠纷案件中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对于没有结婚的,一般是彩礼婚。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至于彩礼是否应当全额返还,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的数额、当地的风俗习惯、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彩礼的数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夫妻婚前财产,一般指结婚登记前的财产;第二类是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第三类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属于一方的财产;第四类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另外,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提醒,彩礼不适用是因为男女在朋友期间会有一些转账或者小礼物来表达爱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能。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给给付方造成困难的。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三年离婚需要把彩礼钱还给男方吗?
结婚三年,离婚三年,不需要把彩礼钱还给男方。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长期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返还给男方,生育子女两年以上或者在同居期间的。
离婚彩礼的规定如下:
1.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彩礼给付后,给付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此时夫妻仍是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共同法定财产制;
2.必须是当地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彩礼问题主要存在于我国广大农村和相对欠发达地区;
3.在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离婚后不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民法典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结婚一年多需要返还彩礼钱吗
第一,结婚一年需要返还彩礼吗?
它不需要被返回;
彩礼返还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大致分为三种情况;
1.已经订婚但没有结婚的,解除婚约的话,彩礼全部归男方,不管是谁提出解除婚约。
2.结婚时间不满一年的,如果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看情况吧。
3.结婚一年以上的,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二、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要注意什么
1.按习俗支付的彩礼一般仅限于婚前吗?如果是婚后赠与,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的赠与都是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说明只赠与一方配偶。所以结合这个规定和正常的习俗,还是把彩礼理解为婚前比较好。
2.彩礼如何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准。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由收受彩礼的一方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仅在部分情况下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3.男女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已经形成夫妻法律关系。但在中国,由于各地风俗习惯不同,人们更注重广大农村的婚礼仪式。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没有夫妻间互相帮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虽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给付彩礼一方的合法权益仍应受法律保护。
4.婚前给钱导致支付方有困难,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第三种情形。人生有绝对的困难,也有相对的困难。所谓绝对困难,是指真正的困难,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在当地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这一规定的初衷应该是基于绝对困难。
三。女方不退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此外,对于该条中婚前给付并给给付方造成困难的情形,应当进行限制性解释。这种情况是指支付彩礼的一方婚前借款,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或婚前以家庭财产支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不能靠自己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的情况。生活困难的认定需要根据彩礼金额、给付方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参照目前当地的低保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婚前给付造成给付方困难的情形。但如果一方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过子女或者给过彩礼,确实用于共同生活的,一般不予支持。它分为三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两年以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共同生活不满两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子女的。
(3)收受的彩礼确实已经用于共同生活。
3.现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第三种情形解释如下:
(1)第一,要求确实已经在通常生活中使用过。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避免以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2)其次,女方婚前购买的嫁妆是双方共同使用的,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
(3)共同生活的定义主要限于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共同经营投资等支出。
4.订婚期间,因订婚一方死亡,一方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死前被起诉过的除外。
综上所述,结婚后需要返还彩礼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办理。对于结婚一年以上的,不会有返还彩礼这一说。所以你在办理的时候一定要依法办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