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红包转账能要回来吗(分手后转账的钱可以要回吗)

2023-09-03 09:39:05 婚恋情感 茜茜

分手后转账的钱可以拿回来吗?

一般分手后都无法挽回。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礼物,其他消费视为自愿支出。

爱情是美好的,转账的时候要小心。男女在恋爱过程中互赠礼物和金钱来表达爱意,这是人之常情。恋爱期间,双方还是需要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用金钱来衡量感情。为避免分手后双方发生经济纠纷,情侣可备注款项性质,保留相关书面凭证(如借条或借条)或聊天、转账记录,避免日后无相应凭证发生纠纷。此外,情侣之间一些特殊的转账金额,如1314、520等,含有特殊的含义,一般被认为是表达爱意的无条件赠与,分手后无需返还。

有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

小雪和小文原本是一对00后夫妻,家境都不错。恋爱期间为了表达爱意,小文经常送小雪小礼物。他们出去逛街吃饭,也是自己掏钱。逢年过节、纪念日、小雪生日等特殊日子,小文还通过微信给小雪转账520元、1314元,小雪代收,累计一万多元。

然而好景不长,两个年轻人因为感情恶化分手了。随后,小文要求小雪退还转账款1万元,并分摊餐费3000元,被小雪拒绝。

声明

这个案子涉及到一份合法的礼物。赠与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方式之一。

赠品可分为一般赠品(免费赠品)和附条件赠品。

恋爱期间支付的小礼物或财物及日常消费支出,应视为维持感情的必要支出,应无偿给予,不应返还。这在司法实践中已经达成共识。

对于特殊或吉祥的数字转账,发微信红包等。在特殊的日子里,且数额不是很大,根据生活经验,应该推断出,付出方的真实意思是表达祝福和爱意,是基于情感,或者是为了增进和巩固双方的感情。这也是基于恋爱关系的一般赠与,而不是基于结婚目的的附条件赠与。

本案中,小文送了小礼物,发了红包,属于一般的礼物。小雪收到后,产权已转移,不存在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于是,小文要求小雪退钱,并分摊餐费。

分手后红包转账能要回来吗(分手后转账的钱可以要回吗)

分手后我能拿回我的钱吗?

只要我不在特殊节日发转账520,分手后还是可以拿回钱的。作为恋人,分手后两个人想把债务分摊清楚,也是为了挽回损失,因为和女朋友谈恋爱的时候,男生会在指定的节日给女朋友发祝福,而这些祝福大多是用金钱交易的。分手后,男生意识到自己不仅浪费了时间,还花了很多钱,分手后会想把钱要回来。

分手后拿回转账

作为男女朋友,恋爱时,男生会在520、七夕等浪漫节日专门转账520给女生,谐音为我爱你。还是1314,同样代表一生,很多女生收到转账的时候都很开心。我觉得男朋友更在乎自己,但是作为男生,在给女生转账的时候可以拒绝选择这样的日子。在平时,可以给女生这样的红包,分手后还可以拿回来,但如果是节日期间转账,就代表送礼了。

两个人分手

当两个人分手的时候,没有必要去,因为这样的经济问题继续纠缠在一起。女生也要意识到,男生挣钱不容易。无论在节日期间,他们都应该承担对方的负担,这样他们才能意识到对方可以减少他们的损失。让男生瞎花钱,分手后女生会难受。两个人在金钱观念上要有AA制的问题,这样分手后两个人就不会有经济矛盾了。

经济矛盾

现在有些女生在和男朋友交往的时候,大多会要求男朋友给自己买高价的东西,男生也会花高价来讨好女生。买女生喜欢的东西导致男生通过贷款给女生买,男生会发现这样的女生不是过日子的人。两个人分手后会要求女生还债,以为会在女生身上花更多的钱。

男女分手后可以凭微信转账记录拿回钱吗

男女分手后可以凭微信转账记录拿回钱,但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能不能拿回来,首先要看情侣在恋爱期间发的微信转账相关的钱(包括微信红包)是借款还是赠与。

是贷款吗?

借贷在法律概念上是指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要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达成令人满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协议等能够表明借贷双方同意的形式;基本要素是资金的实际交付。

如果在通过微信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交付款项之前,双方未就是否借款达成一致,则不能认定为借款关系。因此,结合情侣间的聊天记录,以及金额是否为完整金额(借款的一般习惯),可以判断是否为借款。

如果求和数字或附言表明恋人之间的情分和祝福,显然不符合普通民间借贷的特征,不能认定为借款。

分手后转账的钱可以拿回来吗?

法律分析:一般分手后转移的钱是无法归还的。恋爱期间,一方转让给另一方的,应视为另一方的财产。且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当事人要求返还的,一般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8条

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和道德义务且依法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捐赠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

(二)对赠与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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