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婚姻关系怎么解除,购房后一方去世 合同何去何从?

2023-03-28 06:23:14 婚恋情感 茜茜

出典:江蘇法治報

丈夫去世后婚姻关系怎么解除

本紙通信員魏麗玲張芳

2019年12月,苏州某置业公司与徐某土、周某某(系夫妻)签订了《苏州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由徐某土、周某某购买该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房屋总房款为347万元,该合同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等予以明确约定。上述合同签订后,徐某土、周某某支付房款105.9万元,剩余房款经苏州某置业公司多次催要,均未支付。

2021年3月11日,徐某土因病去世,导致上述房款难以支付。 苏州某置业公司诉苏州相城区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合同,被告协助办理网签注销手续,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周某某、徐某明(徐某土之子)并非故意拖延支付剩余房款,而是因为作为买受人之一的徐某土因病逝世,其配偶周某某一人无法办理贷款,只有经过公证处公证以及住建局办理注销合同后,贷款人的名字才能予以变更,在此期间二被告已将上述情况及时告知原告并积极办理相关手续,但因公证时间无法预知而导致贷款迟迟未办理成功。

根据合同约定,买受人明显逾期付款,构成严重违约。 此外,由于买受人之一徐某土去世,案件相关合同也在其去世前进行了网签备案,实际操作上不可能继续履行原合同,原告主张解除合同。

考虑到如因此判令解除合同,要求被告(买受人)向原告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律师费,不免有失公允。最不利的是买受人会失去本可购买成功的房屋,而这套房屋是全家老小共同出资购买的第一套商品房,若合同解除,整个家庭目前没有经济能力继续购买同地段其他房屋。

开庭后,双方矛盾激化,负责人确信硬判决的社会效果无法破案。 只有双方想办法让案件相关住房继续进行买卖交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矛盾,才能更好地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负责人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到开发商处详细联系相关公司负责人,进行法律解释,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原合同解除,双方合作办理原合同网签注销手续后,开发商另行与周某签订新合同。 (货款等重要内容不变); 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下的房费。

协议签订后,双方积极履行了协议内容。 此后,买方多次致电负责人表示感谢。 据悉,相关购房人已成功购房,并办理了房地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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