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生活版 婚外情,殷律师法律讲堂第56讲之离婚法律知识

2023-02-22 21:18:35 婚恋情感 茜茜

欢迎来到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殷律师法律礼堂。 今天我们来谈谈平时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离婚纠纷的法律问题。

随着时间的推移,全社会离婚率逐渐增加,但双方离婚时仍有许多法律事项需要注意。

首先说明离婚的两种方法。 离婚存在普遍的误解,我也从很多当事人那里听说过,双方分居两年以上是否自动离婚的说法是错误的,也没有法律常识。 离婚只有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证书)的方式和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两种方式。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实现约定双方之间的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事项。

接下来说明离婚过失方的赔偿。 以下四种情况1、重婚情况; 二是配偶与他人同居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赔偿,但其赔偿标准不具体,是造成损失赔偿损失或精神安慰的法律规定。

当然这里也有误会。 很多当事人都咨询过,一方出轨出轨是重婚还是与他人同居? 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能认定为重婚和与他人同居。 另外,这种情况取证也很困难。

其次,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财产,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匿、转移、变卖、变卖、毁损或者伪造债务的人这个规定是为了保护家庭财产的弱势一方。

最后说明离婚诉讼的流程。 如果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另一方想离婚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起诉书、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此外,如果一方在审判中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法院很可能不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重新起诉离婚必须等到半年后,一般只有在第二次至第三次起诉法院才能判决离婚。

婚姻纠纷中的其他细节法律问题,如子女抚养费标准、一方婚姻期间的网络贷款、信用卡或其他借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为了保护妇女权益,妇女可以多分财产。 关于住宅婚前财产的婚后偿还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等法律问题,殷律师将专门撰写专题进行说明。 可以通过个人评论咨询殷律师。 殷律师每期定期更新法律知识,说明身边的法律问题。 希望你关注私人评论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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